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1-03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5-11-03 00:00:00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四川省财政厅】【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档案管理信息服务平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东高第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工业南路**号山钢新天地广场*号楼***

被投诉人:四川师范大学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师范大学****年档案管理信息服务平台(*****************),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针对南京朗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数数据造假或未依法缴纳社保的质疑答复缺乏合理性,未充分核查事实。

投诉事项*: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南京朗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营业收入及资产总额数据造假”的质疑答复未实质审查,忽略数据异常合理性。

投诉事项*: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过程资格审查不严格,违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四川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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