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丈亭镇机关食堂人员服务项目的质疑答复公告
2025-11-03
浙江/宁波 变更澄清
关于丈亭镇机关食堂人员服务项目的质疑答复公告
浙江/宁波-2025-11-03 00:00:00
浙江/宁波-2025-11-03 00:00:00
质 疑 人:深圳市星博悦科创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象角塘社区象角塘东四巷*号***
法定代表人:王星星
委托代理人:/ 电话:***********
质疑答复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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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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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函答复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