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2025-11-03 00:00:00
招 租 公 告
项目编号:****(仙)********
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经济效益,我单位经集体研究决定对仙居县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剧院闲置房屋的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物概况:(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本标的物坐落在仙居县安洲街道穿城中路***号的仙居剧院门厅三楼南面,具体如下:(标的物的具体位置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
标的物 | 位置 | 面积(平方米) | 招租人租金最低限价 (元/年) | 出租期限 | 备注 |
*号标的物 | 剧院门厅三楼南面 | **.** | **** | 三年 |
二、房屋使用用途:用于开设各种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但必须是经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商业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租赁期限为:*年(租赁房屋以实际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如招租人因原承租人迟延交回房屋而不能将租赁房屋按时交付给承租人时,在招租人已对原承租人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不追究招租人迟延交付的责任)。
四、租金:租金按年计算,第一年租金为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中标额,第二年租金不变,从第三年开始按上一年基数每年递增 *%,以此类推。
五、对意向承租人的要求
(一)对意向承租人的资格要求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或个体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竞租。
*.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租。招租人也不接受自然人委托他人参加竞价竞租。
(二)对意向承租人的其它要求
*. 意向承租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招租人指定地点办理现场报名,或者报名后在网站自行下载(注:自行下载的也须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或个体户的: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或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地点:仙居县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仙居县庆丰街***号三楼)。
六、竞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竞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 日**时**分,地点为 仙居县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仙居县庆丰街***号三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租人:仙居县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招租代理机构:仙居县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仙居县安洲街道穿城中路 地 址:仙居县庆丰街***号三楼
联系人:王珍阳 联系人:朱卫央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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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稿*仙居县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仙居剧院门厅三楼南面房屋招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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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