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25-11-03 00:00:00
年产***万套汽车玻璃项目半钢化夹层****;托架附件自动粘结线采购(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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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万套汽车玻璃项目半钢化夹层****;托架附件自动粘结线采购(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年产***万套汽车玻璃项目半钢化夹层****;托架附件自动粘结线采购(二次)(项目编号:**************)进行招标,并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开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过评标委员会评议,产生中标候选人如下:
**标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长春市宏耀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浙江共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元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传真)。
二、评标情况简述:
*.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 其它情况说明:因本项目**标包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家,**标包流标。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发布。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