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棱财采投处〔2025〕3号
2025-11-03
黑龙江/哈尔滨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棱财采投处〔2025〕3号
黑龙江/哈尔滨-2025-11-03 00:00:00
黑龙江/哈尔滨-2025-11-03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棱财采投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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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棱财采投处〔****〕*号
投拆人:哈尔滨市雷硕网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
联系人、电话:唐宝东 ***********
被投诉人*:哈尔滨市华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热源路海域岛屿墅小区中区 *栋***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绥棱林业局中学校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林业局育才路**号
联系人、电话:柴茗轩 ***********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人:绥棱林业局中学校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林业局中学校购置护眼灯及电子白板项目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并组成专家组针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论证。专家组论证意见如下:
- 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黑龙江锦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投护眼灯(品牌:欧普、型号:***********)该产品未取得强制产品认证证书,涉嫌通过虚假响应谋取中标
回复如下:
护眼灯不是政府采购的强制节能产品,此项目强制节能产品证书不作为资格要求及评审因素。
结论:投诉不成立
二、投诉处理决定
根据专家论证意见,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绥棱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