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棱财采投处〔2025〕3号
2025-11-03
黑龙江/哈尔滨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棱财采投处〔2025〕3号
黑龙江/哈尔滨-2025-11-03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棱财采投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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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棱财采投处〔*****

投拆人:哈尔滨市雷硕网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

联系人、电话:唐宝东 ***********

被投诉人*:哈尔滨市华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热源路海域岛屿墅小区中区 *栋***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绥棱林业局中学校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林业局育才路**号

联系人、电话:柴茗轩 ***********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人:绥棱林业局中学校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林业局中学校购置护眼灯及电子白板项目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并组成专家组针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论证。专家组论证意见如下:

  • 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黑龙江锦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投护眼灯(品牌:欧普、型号:***********)该产品未取得强制产品认证证书,涉嫌通过虚假响应谋取中标

回复如下:

护眼灯不是政府采购的强制节能产品,此项目强制节能产品证书不作为资格要求及评审因素。

结论:投诉不成立

二、投诉处理决定

根据专家论证意见,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驳回投诉

绥棱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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