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融媒体中心国际传播和移动化能力提升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11-03
四川/泸州 变更澄清
泸州市融媒体中心国际传播和移动化能力提升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四川/泸州-2025-11-03 00:00:00
泸州市融媒体中心国际传播和移动化能力提升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信息发布主体:泸州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际传播和移动化能力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重新采购申请函

泸州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泸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泸市财采〔****〕***号),关于“国际传播和移动化能力提升项目(包*)”(采购项目编号:*****************)的投诉事项*已被认定成立。该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结果,且本项目截至目前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现我单位特向贵中心申请,对上述项目(包*)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请予受理并按程序办理为盼。

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年**月**日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合同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废标。废标原因为:重新采购申请函 泸州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泸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泸市财采〔****〕***号),关于“国际传播和移动化能力提升项目(包*)”(采购项目编号:*****************)的投诉事项*已被认定成立。该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结果,且本项目截至目前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现我单位特向贵中心申请,对上述项目(包*)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请予受理并按程序办理为盼。 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年**月**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报价表见附件

*.成交供应商联系人:肖秋菊;联系电话:***********

*、“政采贷”相关信息: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进一步推广“政采贷”,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金融机构推出了“政采贷"业务,政采贷业务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 号)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泸州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泸州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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