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2025-11-02 00:00:00
安溪县医院树德楼防疫电梯增设停靠楼层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安溪县医院委托,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安溪县医院树德楼防疫电梯增设停靠楼层(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安溪县医院树德楼防疫电梯增设停靠楼层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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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允许 进口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 
 中小企业划分所属类型  | 
 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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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安溪县医院树德楼防疫电梯增设停靠楼层  | 
 否  | 
 *层  | 
 ******.**  | 
 工业  | 
 *元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号),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特定条件: 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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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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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鼓励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承诺函的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后*个工作日内应提供资格承诺相对应的材料证件复印件至采购人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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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定资格要求  | 
 供应商应具有质量监督部门认定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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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为工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  |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供应商获取文件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点。
*.*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获取文件期限,则获取文件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获取文件期限内,请各潜在谈判供应商联系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售价***元/份。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谈判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号楼*幢**层****开标室
**.采购人:安溪县医院
地址:安溪县河滨南路*******号
联系人:程先生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号(原省***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联系人:张工/小冯联系方法:*************
公告附件: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