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0-31 00:00:00
肥西县中医院检验试剂配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肥西县中医院检验试剂配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肥西县中医院检验试剂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变更为:****年**月*日**:**(北京时间)。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以下“(二)配送产品”中指标重要性表述”的“无标识项”代表意思调整为“无标识项为基础项,全部满足得*分,否则不得分(须在技术响应表中对所有无标识项技术参数进行响应,有负偏离则不得分)。”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综合评分表的“产品业绩”评分标准调整为:“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配送任一标注“■”产品(所投包别中)具有医疗机构的供货(或配送)业绩,每提供*个业绩得*分,满分**分。
注:(*)此处业绩系指产品业绩,不限合同签订主体;
(*)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产品信息(须与所投标注“■”产品同品牌)、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证明材料扫描件加以明确说明,否则不得分;
(*)同一合同甲方的合同和发票均按一个业绩认定,只计一次分;同一业绩包含多个符合要求的产品业绩不累计计分,仅计一次分;
(*)已完成业绩和正在履约业绩均予以认可。”
*.本项目第*包中序号*、*、*、*、*、**、**、**、**、**、**、**、**、**、**、**、**、**、**、**中涉及产品有效期统一调整为“有效期≥**个月”;同时对多项产品技术参数要求中的“线性范围、重复性、批间差”等内容作出调整。调整后的完整需求详见本更正公告附件。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肥西县中医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青龙路与站下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号楼*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海萍
电话:*************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