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环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废旧钢管报废处置项目
2025-11-01
四川/南充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南充环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废旧钢管报废处置项目
四川/南充-2025-11-01 00:00:00
四川/南充-2025-11-01 00:00:00
南充环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废旧钢管报废处置项目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南充环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废旧钢管报废处置项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南充环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和租赁。 *.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并对标的的质量状况有充分了解,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交易合同》并要求转让方退还已付价款。 *.受让方在进行转让标的拆卸、吊装、运输、现场清扫等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由此引发的安全、环保、治安、交通等事故(事件)及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进场装车时,即视同资产已交付,转让方不承担后续风险。 *.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过程中,一切费用自理并承担除转让方原因外在查证现场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责任及财产损失。 *. 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在转让方的监督下,将运货车辆空车开往转让方指定的地点进行过磅称重。称重费用由受让方支付(费用标准为**元/次)。在转让方的监督下,将标的物品搬运上车,再次进行过磅称重,并现场签署《称重重量确认书》。签字确认后的《称重重量确认书》将作为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的附件,一并提交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将依据双方签字确认的《称重重量确认书》对交易价款进行最终结算。 *.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实际成交单价*预估重量)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专用账户。标的物清运按成交单价*运输重量计算出价款从上述预付款中滚动扣除(备注:滚动扣除后预付款不足*.*万元时,受让方应重新补足预付款至*.*万元),以此类推,直至标的物清运完毕。 *.受让方在签订《交易合同》后进场清运前须向转让方支付*.*万元履约保证金(转让方财务部门开具收据并盖财务专用章),作为此次转让标的物现场拆卸、吊装、运输、清扫等的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条件后,转让方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需携带转让方开具的财务收据)。 *.受让方交纳了首次预付款及履约保证金后方可进场,进场时间为签订《交易合同》后*个工作日内。从进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物的搬运、清场工作。受让方须配备足够的转运设备及装卸人员,若逾期未完成拆卸、过磅、搬离、运输、清场等事项,则视为放弃剩余标的物,不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其他事项详见《交易合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