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出头岭镇三屯村4.9亩果园地经营权
2025-10-31
天津 招标采购
蓟州区出头岭镇三屯村4.9亩果园地经营权
天津-2025-10-31 00:00:00
天津-2025-10-31 00:00:00
蓟州区出头岭镇三屯村*.*亩果园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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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出头岭镇/三屯村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蓟州区出头岭镇三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三屯村委会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发包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蓟州区出头岭镇三屯村*.*亩果园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实际转出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竞价保证金,折抵为合同首期价款,未竟得者:原数原路退回. *、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此条款,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此条款产生的纠纷,发包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竞得者以此条款原因为借口不与发包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竞得者违约,竟得者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发包方所有,该标的由发包方在天津农交所重新挂牌。 *、本项目流转期限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不满 * 年按 * 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标的,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所经营项目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合同期满后承租方需将标的恢复原状,附着物逾期未清除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如给出租方造成损失,需照价赔偿。 *、本承包地必须用于果树种植,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果树经营或其他。 *、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种植玉米、小麦、等农作物。 *、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如造成损害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索要赔偿。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孟庆红发包 | ||
| 转出用途 | 果树种植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 阶梯价 | |||
| 挂牌期 |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