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古镇口校区(西区)项目1标段-B2、B3变电所(暂估价)(评定分离)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2025-10-31
山东/青岛 变更澄清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古镇口校区(西区)项目1标段-B2、B3变电所(暂估价)(评定分离)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山东/青岛-2025-10-31 00:00:00
山东/青岛-2025-10-31 00:00:00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古镇口校区(西区)项目*标段***、**变电所(暂估价)(评定分离)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调整为: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使用单位、建设单位共同组成,成员数量为*人(其中招标人*人,使用单位*人,建设单位*人)。定标委员会设组长,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应由招标人正式工作人员担任,其他成员从备选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成员、核查、考察小组成员不得作为定标委员会成员,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组建定标监督小组调整为: 招标人组建的定标监督小组应对定标全过程进行监督,成员为使用单位人员、建设单位法务部门人员、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古镇口校区(西区)项目第三方跟踪审计人员,人数*人,职责是对定标委员会组建、入围投标人考察(如有)、定标等过程进行监督。招标投标主管部门将通过标后评估、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评定分离”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定标结果合法、公平、公正。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