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人民医院圳美社康商铺公开招租光明区交易公告2025-10-31
 2025-10-31
                        
 广东/深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光明区人民医院圳美社康商铺公开招租光明区交易公告2025-10-31
广东/深圳-2025-10-31 00:00:00
光明区人民医院圳美社康商铺公开招租
    		
        
        
        
        
        
        
        
    
 广东/深圳-2025-10-31 00:00:00
光明区人民医院圳美社康商铺公开招租
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光明区人民医院圳美社康商铺公开招租 | 
| 起始日期 | ****年**月**日 **时**分**秒 | 结束日期 | ****年**月**日 **时**分**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其他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圳美侨村 ** 栋 ** 号商铺 | 
| 面积/数量 | ***.**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分租及改变物业用途 | 出租期 | *年 | 
| 响应有效期 | **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无 |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个工作日 | 
| 招租底价 | **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租金每年递增*% |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办公 | ||
| 履约条件 | (*)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承租方须自行办理并完成相应审批手续; (*)承租方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所经营项目禁止明火、油烟污染及噪音扰民; (*)承租方必须服从医院安排,不得未经院方同意擅自扩大面积或改动结构,未经医院同意不得转租,不得把中标物业用作抵押、担保等用途。 (*)对该物业装修前,须把装修方案、图纸及申请报出租方审核同意,交纳履约保证金后方可进行装修,且应达到消防要求和环保标准,同时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物业按现状交付,仅限承租方作商业、办公用途(商铺内禁止存放、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化、违禁物品,如烟花爆竹、汽油、柴油、氧气瓶等;若经营餐饮行业,承租方后续应限制油烟的产生及排放,所产生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分租及改变物业用途。如承租方违反规定转租、分租或改变物业用途,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合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自行负责。产生的水、电、 燃气等费用按实收取,由承租方据实向医院财务部门缴纳。 (*)经营场所的所有人员工资福利、食住、消防安全、治安安全、装修改造及店铺日常运营一切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承租方与第三方发生任何纠纷,由承租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赔偿与医院无关。合同期内,店铺使用的安全生产责任由承租方单方全负责,并承担一切法律法规责任。 (*)承租方需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日内向出租方缴纳五万元保证金,合同到期后,三十天内凭收据退履约保证金。 (*)合同期满,承租方需还原原状。 (**)本次招租中标后不作任何形式调整中标价格。 (**)医院所收租金只开具普通发票。 | ||
| 其他补充说明 | 承租方应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本项目位于光明区人民医院圳美社康商铺,坐落深圳市圳美社区,距离地铁六号线“圳美”站约***米,周边有圳美农贸市场、永安大厦、圳美华桥新村,配套设施非常全,交通便携度较好,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光明区人民医院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拟将位于圳美社区的临街商铺面向社会公开招租。该商铺地理位置优越,人流量大,商业价值较高,现通过公开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物业面积:***.*平方米。 物业结构:砖墙混凝土结构; 物业情况:现为空置状态 规划建设手续情况: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消防手续情况:无主体消防(仅有消防栓、灭火器、喷淋等简易消防设施) 地址:本项目物业位于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圳美社区社康商铺 资产权属情况:无房产证,有权属说明 出租用途:商业、办公。 计算租金面积:***.*平方米; 租金:**元/平方米/月(含税) 出租期限:*年(以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租期); 免租期限:无 递增方式:租金每年递增*%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否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是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租金支付方式:每月**日前以银行转帐至招租人银行账户的方式交纳当月租金(租金只开具普通发票) 履约保证金:承租方需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日内向出租方缴纳五万元保证金,合同到期后,三十天内凭收据退履约保证金 交纳交易保证金时间及交纳方式: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届满前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具体方式: ①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满前按公告要求报名; ②意向承租方现场报名成功后,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交纳竞价保证金;未按照要求交纳竞价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不得参加该项目的公开竞价。 *.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交易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保证金未足额交纳而未报名成功的,责任自负。 以企业或其他组织、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企业或其他组织、个人自身对公账户。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承租方向本交易实施机构提交已签署的租赁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无息原路退回。 *、其他未中标投标人的交易保证金,由业务系统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自动原渠道退付。 (备注:如果出现意向承租方更名、账户信息有误、账户注销等特殊情况的,意向承租方需补充相关书面文件另行发起退付。) *、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的情形的;; (*)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销申请,不提交报价(但其他意向方已提交报价的除外); (*)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意向承租人认为本公告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异议截止时间之前(即本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异议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具体操作指南请异议申请人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 |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承租方需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日内向出租方缴纳五万元保证金,合同到期后,三十天内凭收据退履约保证金。 |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 /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直接签订租赁合同,但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底价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其它组织。 *.意向承租方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被执行人名单。 *.意向承租方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物业用途符合招租公告经营业态限定要求。如违反上述承诺,招租人有权拒绝其竟价资格,如已签订合同,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对招租人造成的损失。 *.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注:通过“意向登记审查”的意向承租人视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将由业务系统发送短信通知参与。未能通过“意向登记审查”的意向承租人视为“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业务系统会自动发送短信向未通过“意向登记审查”的意向承租人通知结果。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登记资料(所有资料均提供扫描件且需加盖公章,如个人报名需本人签字并按指模)。 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团体法人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以分公司名义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竞价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原件),并同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自然人身份证。 二、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执行人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应显示查询结果,并盖单位章,自然人加签本人姓名并按本人指模)。 三、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应包括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移出的除外)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并盖单位章,自然人或非企业性质单位无需提供)。 四、提供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盖单位章)。 五、提供《物业用途承诺书》详见附件 六、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 意向承租方登记表(详见附件) 特别提示: 意向承租人按照本征集公告规定向交易实施机构提供意向登记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合规性负责。交易实施机构负责对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意向登记材料进行齐全性核查。材料齐全的,交易实施机构应当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交易实施机构应当在收到意向登记材料之日后一个工作日内及时告知意向方需要补充的材料和时限。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即意向承租人按照本公告规定提交意向登记材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征集期限截止后,由本交易实施机构对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材料齐全性进行形式核查后,并将意向申请及形式核查情况提交出租方,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人的进行正式资格审查。本项目采取的交易方式,需结合出租方资格审查结果,依据本项目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即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的竞标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出租方确定资格通过名单后,由交易实施机构将资格审查合格名单通知意向承租人。 |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年**月**日 **时**分**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栋*单元*楼 | 
| 联系人 | 彭工 | 联系方式 | ***********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如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手续并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标(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 *.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 *.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 *.承租方应在获取成交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承租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目前租赁情况、装修情况等),并了解物业招租的其他信息,知悉房屋租赁合同条款和物业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条款。 **.承租方不得自行拆除、破坏、改造本物业的承重墙,由此造成的损失、安全风险等,由其自行承担。对招租人造成损失的,招租人可向承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 **交易服务费: ①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号)要求收取,收费标准为按首年月租金***%或租赁期内总租金 *%(孰低原则)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②成交人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本交易实施机构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人不按要求交纳服务费的,本交易实施机构有权在成交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足额扣取交易服务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