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0-31 00:00:00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委托,就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中心机房***(含电池
同类项目:***(含电池***;)
同类项目:***(含电池)***;项目进行公开询比。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 项目名称 |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中心机房***(含电池) |
| 项目编号 |
************** |
| 预成交人 |
|
| 供应商名称 |
安徽优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成交金额(元) |
******.** |
| 业绩 |
供应商业绩承诺函详见附件(附件为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业绩承诺函,该承诺函中所述业绩与评审委员会最终认定得分业绩可能存在不一致。) |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询比参比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参比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各潜在供应商: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中心机房***(含电池)(项目编号:**************)现针对供应商疑问发布如下答疑澄清:
问题一: *** 输出配电系统
这里输出配电是已有机柜还是需要新增?如果需要新增,是否有图纸或者技术要求? 如果是已有机柜,能否提供机柜尺寸和电源线规格数量?
回复:已有机柜,且会继续增加机柜,根据规划需求按需增加或预留输出配电接口,具体情况可进行现场勘察,安排专人对接。
问题二: *** 主机输入/输出电缆输入输出电缆线径是多大?距离是多少?敷设方式?电池架到 *** 主机距离是多少?
回复:具体情况可进行现场勘察,安排专人对接。
问题三:是否能勘察现场?
回复:支持现场勘察,安排专人对接。
现场踏勘联系人:杨老师,*************。
答疑澄清公告为询比文件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如延期公告与询比文件存在描述不一致,以答疑澄清公告为准。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