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2025-10-31 00:00:00
一、项目名称:兴安县第三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期)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四、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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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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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截标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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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评审标准 (有限数量制) (四)技术负责人情况 |
(*)技术负责人专业:(满分* 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 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 分。 (*)技术负责人业绩:(满分 * 分)技术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总造价在 **** 万元及以上(含 ****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业绩得 * 分。【备注:①已完工的项目须提供中标(发包)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材料,以录入“桂建云 ”信息为准,需提供“桂建云 ”截图页面,时间以竣工(或完工)验收证书的注明日期为准,否则不予计分。②承接过的项目须提供中标(发包)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注明日期(或中标(发包)日期)为准,否则不予计分。】 注: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的近 * 个月 ( **** 年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的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 |
技术负责人专业:(满分** 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分。 注: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的近 * 个月 ( **** 年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的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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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评审标准 (有限数量制) (五)拟投入本工程管理人员情况 |
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 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并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项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满分** 分) 优(** 分) :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 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且人员(施工员或质检(量)员) 数量增加 * 人及以上(需满足市建规【****】*** 号文相应资质要求),同时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管理人员具有 * 个及以上高级工程师(含副高级)职称的,得 ** 分; 良(* 分) :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 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且人员(施工员或质检(量)员) 数量增加 * 人及以上(需满足市建规【****】*** 号文相应资质要求),同时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管理人员具有 * 个及以上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 分; 中(* 分) :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 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同时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管理人员具有 * 个及以上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 分; 一般(* 分):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 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同时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管理人员具有 * 个及以上初级或以上职称的。 差(* 分) :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 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得 * 分。 注: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在本单位缴纳近 * 个月(**** 年 *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 |
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 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并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项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满分** 分) 优(** 分) :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 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且人员(施工员或质检(量)员)数量增加 * 人及以上(需满足市建规【****】*** 号文相应资质要求),同时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管理人员具有 * 个及以上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 ** 分; 良(* 分) :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 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且人员(施工员或质检(量) 员)数量增加 * 人及以上(需满足市建规【****】*** 号文相应资质要求),同时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管理人员具有 * 个及以上初级或以上职称的,得 * 分; 中(* 分) :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 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同时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管理人员具有 * 个及以上初级或以上职称的,得 * 分; 一般(* 分):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 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同时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管理人员无职称的,得 * 分; 差(* 分):不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 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得 * 分。 注: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在本单位缴纳近 * 个月(**** 年 *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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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 估法评标办法前附*.*.*(*) 技术标评分标准 项目管理机构(明标) 其他主要人员 |
基本要求: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应与资格审查提供的人员配备相一致,且具备相关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件,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应具有有效的相应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有有效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 * 证,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注: *、该项基本要求不满足,则技术标评审不合格;*、设优、良、中、 一般、差,并对各评分等级设置一个具体分值,不设评分区间)) 评分内容: 优(** 分):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 号 《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且人员(施工员或 质检(量)员)数量增加 * 人及以上(需满足市建规【****】*** 号文相应资质要求),同时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管理人员具有* 个及以上高级工程师(含副高级)职称的,得 ** 分; 良(* 分):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 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且人员(施工员或质检(量)员)数量增加 * 人及以上(需满足市建规【****】*** 号文相应资质要求),同时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管理人员具有 * 个及以上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分; 中(* 分):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 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同时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管理人员具有 * 个及以上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 分; 一般(* 分):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 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同时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管理人员具有 * 个及以上初级或以上职称的,得 * 分; 差(* 分) :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 号 《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得 * 分。 注: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的近 * 个月 (**** 年 *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的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 |
基本要求: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应与资格审查提供的人员配备相一致,且具备相关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件,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应具有有效的相应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有有效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 * 证,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注: *、该项基本要求不满足,则技术标评审不合格;*、设优、良、中、 一般、差,并对各评分等级设置一个具体分值,不设评分区间) 评分内容: 优(** 分) :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 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且人员(施工员或质检(量)员)数量增加 * 人及以上(需满足市建规【****】*** 号文相应资质要求),同时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管理人员具有 * 个及以上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 ** 分; 良(* 分) :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 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且人员(施工员或质检(量) 员)数量增加 * 人及以上(需满足市建规【****】*** 号文相应资质要求),同时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管理人员具有 * 个及以上初级或以上职称的,得 * 分; 中(* 分) :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 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同时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管理人员具有 * 个及以上初级或以上职称的,得 * 分; 一般(* 分):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 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同时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管理人员无职称的,得 * 分; 差(* 分):不符合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 号《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得 * 分。 注: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在本单位缴纳近 * 个月(**** 年 *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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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
*.*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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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
*.* 本工程暂列金额(约按合同造价 %计算),共 ******.** 元,作为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但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费用。 |
*.* 本工程暂列金额(约按合同造价 %计算),共 ******.** 元,作为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但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费用。 |
五、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安县第三中学
地址:兴安县兴安镇道冠平桥
联系人:阳江林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奥林匹克(里约湖岸)* 栋* 单元*** 室
联系人:王慧洁
电话:************
招标人:兴安县第三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 附件:[***********************]兴安县第三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二期).****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