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2025-10-31 00:00:00
湘西雪峰山抗战旧址*南庄坪兵工厂旧址、抗战碉堡群修缮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采购人(全称):辰溪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贵州保利文物古建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合同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采购项目名称:湘西雪峰山抗战旧址*南庄坪兵工厂旧址、抗战碉堡群修缮工程
*、采购计划编号:辰财采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项目内容:湘西雪峰山抗战旧址*南庄坪兵工厂旧址、抗战碉堡群修缮工程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零贰万壹仟捌佰陆拾陆元柒角叁分
(*)具体标的:见附件
| ||||||||||||||||||||
(*)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详见合同附件。
地点:辰溪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方式:详见附件
四、付款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辰溪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乙方:贵州保利文物古建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饶先悟 |
委托代理人:刘元要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地址:辰溪县城东新区育才路东侧 |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麒龙商务港*地块*号楼**层*号 |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 | |
账号:******************** |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