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2025-10-31 00:00:00
为确保鄂埭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将现有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并运维,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安镇鄂埭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及运维项目*、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项目地点:如皋市江安镇
*、项目内容:对鄂埭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并提供运维服务。
二、本项目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响应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响应供应商正式员工,须提供提供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三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本项目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保证金:无
三、技术要求
*、改造后设计处理水量为***³/*。
*、进水浓度需符合正常农污进水浓度,进水不能含大量固态,如有前道需加化粪池。
*、原***膜处理工艺改造为***或**工艺。
*、改造后出水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为污水处理设施及提升泵站统筹安排合格的操作及维修人员,提供设备维护和设备保养,损坏零部件的更换。
*、提供污水处理设施的资料运行管理,及时维修处理设施故障,提供设施周围环境打造,及时加药、清理、处置污水处理场所的垃圾和污泥,保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提升泵站的正常运行。
*、每季度对设施的进出水进行检测,并提供自检报告,保证污水处理达到《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若因排水不达标,环保部门的各种处罚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四、服务标准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如发现成交供应商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在项目采购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采购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实施;如本采购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采购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高要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
五、投标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固定总价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各投标人需自行踏勘现场,了解项目施工现场情况,测算全部工序费用,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项目清单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需的附属项目、临时项目、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风险系数。中标后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如变更引起项目数量增减时,综合单价执行投标人投标时的综合单价。踏勘现场联系人:陆益***********
特别说明:
开标时投标人需要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则还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所有的材料需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投标文件一律按照采购公告里的投标文件格式制作(见采购公告),同时提供投标报价承诺书,如未按照要求提供投标报价承诺书,一律视作废标。标书必须封标,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在现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下统一开标。
六、评标方法和标准
*、递交的响应函为第一次报价,评审小组可根据评审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现场报价以及现场报价次数,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当最后报价中具有最低报价的供应商多于*名时,组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进行现场竞价,直至报价出现差别时为止。
*、响应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含三家),现场报名不足三家时,或者经评审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可以决定:(*)两家时,竞价决定成交供应商;(*)一家时,直接协商确定成交价格;(*)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七、结算办法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方式确定。
八、付款方式
施工改造后,自动转入运行期。运行满一年且通过综合考核后,于当年农历年年底支付合同价的**%,余款于第二年农历年年底付清。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均应出具符合发包人财务规定以及开票报税要求的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九、报名和开标时间:报名时间截止至****年**月*日上午*:**,开标时间为****年**月*日上午*:**,开标地址:江安镇人民政府*号楼三楼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市江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