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2025-10-31 00:00:00
栾川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栾川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栾川竞磋*********
*、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价(元)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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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栾川政采磋商(****)******号** |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采购*辆执法执勤车辆(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栾川县汇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赤土店镇钼都大道与九鼎路交叉口西 *** 米 *** 号 |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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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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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栾川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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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评标委员会组长)赵莉、张艳风(业主评委)李伟博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参考计价格〔****〕****号文和发改办价格〔****〕***号文标准计取。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七、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栾川县公安局
地址:栾川县君山东路与画眉山路交叉口西 ** 米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浙大科技创意园*幢*号
联系人:白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女士
联系方式:*************
如何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