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2025-10-31 00:00:00
洛阳市看守所****年代购商品供货商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洛阳市看守所****年代购商品供货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本项目为洛阳市看守所****年代购商品供货商项目,洛阳市看守所拟引进供货商,供货商在洛阳市看守所销售食品类、生活用品类等商品,共划分为*个标段;服务期限:*年;服务地点:洛阳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质量要求:合格。
三、中标情况
中标人:洛阳良汇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春都路******号商铺
中标优惠率(下浮):**%
服务期限:*年,服务地点:洛阳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质量要求:合格。
四、评审专家名单
陈永红、张路伟、吉文峰、丁博、王海军。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按照洛财购〔****〕*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本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纸质中标(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投标人(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洛阳市看守所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南鹏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英秀街**号*号楼**层****号
联系人:岳先生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岳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和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洛阳市看守所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