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2025-10-31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学年厦门市新圩学校物业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厦门翔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厦门市翔安区新澳路****号****室 | *,***,***.**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学年厦门市新圩学校物业服务采购):
服务类(厦门翔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 | 物业管理服务 | *********学年厦门市新圩学校物业服务采购 | *********学年厦门市新圩学校物业服务采购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的服务范围执行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的服务要求执行 | 合同签订后*年 | 年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的服务标准执行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沈瑞真 |
| 评审专家: | 蓝勇 、 邹加好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以单个包的总金额为准(本项目为可延续采购的服务项目,按总的服务年限*年的总额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万元],*.*%;(***万元,***万元],*.*%。
*、经评审专家认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成交)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的优惠。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可延续的服务项目非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供应商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相应服务费。
*、供应商对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有疑问的可随时咨询代理机构,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后即视为对代理服务费收取无异议。
*、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账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学年厦门市新圩学校物业服务采购:*.****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到期后,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服务项目延续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厦财采〔****〕*号)规定,在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不提高且上一年度考核合格的前提下,采购人可向中标人延续采购,延续时间为*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新圩学校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山岬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湖滨南路**号**层*单元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钰琼、陈志生、许世松
电话:************、*******、*******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