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0-31 00:00:00
- 包*(商品种数:*) 包合计:**,***.** 元
|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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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装修工程
需求描述:
全部工程内容包含《工程量清单》的所有项目资料,以网上竞采文件为准。供应商参与磋商前需仔细核对《工程量清单》,如《工程量清单》存在不一致,应在开标时间前前书面通知采购人核查,除非采购人以补遗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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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批) | ¥**,***.** |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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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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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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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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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请自行下载竞采文件并编制响应文件,在公告页面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将签字盖章完毕的完整响应文件扫描彩色电子档上传至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完成报名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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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工期:
合同签订后非工作日方可进场施工,自签定合同起**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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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制,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按《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
(二)报价原则:本工程由供应商以磋商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采购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节能计价定额》(*******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号)等及其配套、修改、调整文件为依据,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以及招标文件对工程质量、工期、款项支付等相关实质性要求予以自主报价。磋商报价应包括并不仅限于完成采购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材料检验试验费、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费用、临时保护设施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点交及场地(竣工面)清理费(含:垃圾清运)、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报建和验收以及施工期间的市场波动风险等所需的所有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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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 :
(一)该项目完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二)税款缴纳:成交供应商须严格依法纳税。
(三)工程款的支付应在达到支付条件时先由成交供应商提交支付申请,经采购人审批同意,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及正式税务发票后,采购人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成交供应商未开具相关等额正式税务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付相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四)工程完工后,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支付人工费、材料费等费用,如有投诉人工费、材料费未结清的情况,采购人将暂停余款支付,并有权动用成交供应商一切费用解决属实投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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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说明: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的前提下,竞采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实质性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所推荐的成交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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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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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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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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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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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纠纷联系人: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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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纠纷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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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纠纷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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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联系人: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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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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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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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宏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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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罗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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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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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公路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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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蔡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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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