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0-31 00:00:00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医院安铂刀等耗材遴选公告网上询价公告
**********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
| *** 元 | * 片 | *** 元 | ||
| ** 元 | * 片 | ** 元 | ||
| *.** 元 | * **² | *.** 元 |
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
| *,*** 元 | * 把 | *,*** 元 |
采购目录明细 | 单价限价(最高) | 数量 | 总限价(最高) | ||
|---|---|---|---|---|---|
| *,*** 元 | * ** | *,*** 元 | ||
| *** 元 | * ** | *** 元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成交原则
六、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
按甲方需求,订单发出后*个日历日内。
(二)交货地点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医院。
(三)验货方式
*、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产品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采购人随机抽取的样品检测结果为合格。
(四)产品在用户掌握使用技术要领,使用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五)付款方式:按采购方付款周期进行付款。
七、其他要求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配送量根据医院临床实际需要进行配送。
*、所投产品需要在重庆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平台挂网且能搜索到,并与采购单位在重庆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平台签订购销协议,并从重庆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平台进行采购,招采管理系统平台采购数据与实际采购入库一致。
*、中标产品单价不得高于药交所平台交易参考价格(加权平均),并随药交所平台交易参考价格(加权平均)变化而变化,只降不升。
*、中标产品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重庆市医保局相应收费编码,且该编码在投标截止日当天,能够通过重庆市两定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查询验证。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报价时间靠前的供应商成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若中标人超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经营范围销售产品、提供虚假或过期资质材料、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引起医疗纠纷或导致招标人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乙方必须积极配合招标人解决问题,同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