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0-24
广东/广州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广东/广州-2025-10-24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年小学部食堂厨卫用具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沈阳美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下称投诉人)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号(****)

法定代表人:齐梅娟

被投诉人*: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东风街***号之**(******)

被投诉人*广东建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敏捷尚品国际*栋****室

相关供应商:佛山市汇景厨具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汇景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宝月区西侧(**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活动,本项目采购预算*,***,***.**元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月*日发布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对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年*月**日发布结果公告,公告显示中标供应商为汇景公司。

投诉事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燃气双头双尾炒炉、燃气单头大锅灶、燃气双头大锅炉,提供的该标的不具备国家相关行政许可规定及要求,属于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其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天内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的地址和电话分别为: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号港口大厦一楼,************,************。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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