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外国语学校初中部(牵头单位)2025级新生校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10-30
江苏/扬州 招标采购
高邮市外国语学校初中部(牵头单位)2025级新生校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扬州-2025-10-30 00:00:00
  • 索引号 ******************/***********
  • 体裁分类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高邮市教体局
  • 生成日期 **********
  • 文号
  • 时效
  • 名称 高邮市外国语学校初中部(牵头单位)****级新生校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高邮市外国语学校初中部(牵头单位)****级新生校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
打印

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高邮市外国语学校初中部(牵头单位)、高邮市龙虬镇初级中学、高邮市汤庄镇沙堰初级中学、高邮市汤庄镇甸垛初级中学、高邮市周山镇初级中学、高邮市甘垛镇澄阳初级中学、高邮市车逻镇初级中学、高邮市三垛镇三垛初级中学委托,就高邮市外国语学校初中部(牵头单位)、高邮市龙虬镇初级中学、高邮市汤庄镇沙堰初级中学、高邮市汤庄镇甸垛初级中学、高邮市周山镇初级中学、高邮市甘垛镇澄阳初级中学、高邮市车逻镇初级中学、高邮市三垛镇三垛初级中学****级新生校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高邮市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拟就****级新生校服进行招标采购。主要包含夏季校服(短袖*恤*件、中裤*条)、春秋季校服(运动上衣*件、长裤*条)、冬季校服(棉衣*件、棉裤*条),正装(长袖衬衫一件、针织衫*件、男裤*条、女裙*条、男领带*条、女领结*个、女袜*条)因校服为学校代办项目,采购具体数量以学生订购数为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高邮市外国语学校初中部****级新生校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

品名

最高限价

夏季校服

**

春秋季校服

***

冬季校服

***

正装

***

 本项目预估****级新生人数约***人,结算时以实际人数为准,按单价结算。投标单位报价不得单价高于最高限价,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学生校服采购,包含夏装、春秋装、冬装,正装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

(*)春秋装、冬装须在合同签订且接到明确采购数量通知后的**日历天内经招标人全部验收合格且交付招标人。

(*)夏装须在接到明确采购数量通知后的**日历天内经招标人全部验收合格且交付招标人;

(*)正装须在接到明确采购数量通知后的**日历天内经招标人全部验收合格且交付招标人。

*、质保期:*年,经招标人全部验收合格且交付招标人之日起算。

*、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下列条件,并提供材料:

*.*投标函(原件)

*.*资格声明(原件)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本投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本次项目投标人必须为服装生产企业,具有自主生产能力,具有相应的服装生产设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年**月**日**时**分;地点:高邮经济开发区尚程国际家居广场******三楼,联系人:葛玉娟 ,电话:*************。

*.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高邮经济开发区尚程国际家居广场******三楼            

四、其他事宜

*.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请在公告期限内规定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上午*:*****:**,下午*:****:**))内自行前往代理机构购买,购买时携带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现金缴纳资料费***元,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现场勘察:采购人将组织各投标人进行现场集中查看样品,过时不候,在随后的采购中,对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交通工具自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携带相关材料禁止进入学校。勘察结束后领取现场勘察确认书。

样品查勘时间为:****年**月*日**:*****:**  (过时不候)

样品查勘集中地点:高邮市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联系人:郭主任        电话:***********

*.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的**日前按照投标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五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高邮市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地    址:高邮市开发区东墩镇

联系人:郭主任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高邮经济开发区尚程国际家居广场******三楼

联系人:葛玉娟           

联系电话:*************

 

 

 

 

 

 

 

 

 


关闭页面 返回顶部
政策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