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蓉易药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
2025-10-31
四川/成都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成都市蓉易药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
四川/成都-2025-10-31 00:00:00
四川/成都-2025-10-31 00:00:00
成都市蓉易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成都市蓉易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成都数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 截止挂牌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各股东按持股比实缴注册资本***万元,剩余注册资本***万元的认缴期限为****年**月**日。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知晓注册资本实缴情况并愿意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其中“第十六条 特别约定 转让方所持有的蓉易药**%股权存在***万元未实缴出资义务,受让方已充分知悉并自愿接受该未实缴出资的现状,并放弃未来就因此承担的责任向转让方追偿的权利;同时,如因受让方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导致转让方需承担责任,则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期间损益:标的企业在挂牌之日起至股权交割日(以产权交易标的工商登记变更之日为准)期间的经营性损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所有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 *.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交易成功后,转受双方向西南联交所支付服务费用的义务不得免除。 *.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业务情况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让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转让方、受让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董监事委派: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原委派至蓉易药公司的*名董事、*名监事将不再担任职务,由蓉易药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后,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另行确定。 **.其他情况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意向受让方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可在公告期内到转让方处查阅《蓉易药公司****年审计报告》。 **.为保护交易各方利益,避免各方遭受损失,本公告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报名人自愿在交易系统提交报名并被确认为意向投资方即视为同意并作出如下承诺:若本项目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在网络竞价环节各意向投资方均未报价的,挂牌申请人及产权交易机构有权扣除该项目意向投资方保证金,作为对本交易守约方的补偿。本所可按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应收取的受让方服务费为计算标准,在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前述费用后,挂牌申请人同意将保证金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体;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