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第一小学****级一年级校服采购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界首市第一小学委托,就界首市第一小学****级一年级校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界首市第一小学*号楼三楼会议室开启,经评审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包:
评审排序
公示内容
*
成交候选供应商名称:安徽怡路尔服饰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
***.**元/人
成交候选供应商名称:湖州舞韵服饰有限公司
成交候选供应商名称:安徽隆盛制衣有限公司
成交候选供应商名称:安徽贝德服饰有限公司
注:以上评审排序不作为确定成交供应商依据,最终成交候选人由学校组织家长委员会投票确认。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询比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评审情况简述
*、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满足询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经评审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否决响应情况说明:无。
*、其它情况说明:无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评审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作为家长委员会投票的候选供应商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界首市第一小学
地址:界首市东城街道胜利东路北侧***号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室。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