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2025-10-31 00:00:00
****年度中文期刊订购意向公开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单位****年度中文期刊订购意向公开如下: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一、项目名称
某单位****年度中文期刊订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拟订阅****年度中文期刊约***种,预算金额为**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说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含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三项内容)。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者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懂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有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请采取专人送达,采取邮件发送方式递交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书面材料或传真件应当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委托代理书(若有代理人)、提出异议的书面文字材料,所有材料应当加盖公章。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 ************
邮箱:*******@***.***
监督人:余先生
电 话:************
地址:广西桂林市
六、本次征询为无偿活动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