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2025-10-27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防汛物资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东集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
被投诉人:抚远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抚远市应急管理局
被投诉人:哈尔滨成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嵩山路***号赫时大厦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我公司在合理时间内提出质疑,并电话告知质疑负责人,采购单位和代理公司均未给与答复; *:招 标代理公司不按照合法程序进行成交结果公示;事实依据:招标代理公司于****年**月**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于****年 **月**日发布合同公告,公示时间不足*日; *:采购单位及招标代理公司对我公司质疑事项,不予回复。 质疑情况:投诉人于**** 年 ** 月 ** 日,向抚远市应急管理局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必须提供产品的实际生产厂家,不能随意编造制造商;在该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中显示,中标单位的“救生圈、土工布、土工膜、雨衣、雨靴、松木杆(木桩)”*项产品,其制造商统一为“北京麒茗科技有限公司”,但是该公司不具备上述产品的生产制造经营范围,连生产制造资格都没有,如何成为上述众多产品的制造商呢;同样,其“*号铁丝、**号铁丝、铁锹、石笼网”*项产品的制造商为“一禾电气(北京)有限公司”,该公司同样不具备这几项产品的生产、制造资格,不是这几项产品的实际制造商,可见中标单位在提供虚假信息谋取中标。 *、 本项目中“救生圈、雨衣、雨靴”三项产品必须提供产品的检验报告证明产品符合技术要求,如果产品的制造商都是虚假的,其提供检验报告必定也是虚假资料。 *、“救生圈”的技术参数要求尺寸:外径≥*****,内径≥*****,内空间≥*.*平方米,厚度≥*****,且必须提供检验报告证明产品符合上述参数要求。如果内空间是指救生圈内径处面积,那么内空间*.*平方米必然要求内径≥***.***,与上边的*****矛盾。可见招标文件参数设置不合理,自相矛盾。 经查证,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的规定。审查中发现投诉事项超出质疑范围。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同时,根据**号令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投诉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应当在*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如果投诉事项超出已质疑事项范围,且不属于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将依据上述规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针对其质疑事项,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未将经营范围作为资格条件 。同时,《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招标人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不得将其作为投标、加分或者中标条件,不得以招标项目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由认定其投标无效 。经核查,投标文件中多项证明材料显示供应商是制造商,且其提供的救生圈检测报告,其检测范围完整覆盖该标的实质性要求的全部采购参数,各项指标均满足采购要求。据此,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二)不成立。该投诉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投诉事项(一)、(三)成立。该投诉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抚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抚远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抚远市财政局
**** 年 **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