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饶财采投处〔2025〕17号
2025-10-31
黑龙江/双鸭山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饶财采投处〔2025〕17号
黑龙江/双鸭山-2025-10-31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饶财采投处〔****〕**号
作者: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绿色生态农林产品全链溯源与品牌宣传推广项目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年*月*日开展项目评审,****年*月*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号*栋*********房

被投诉人:饶河县电子商务发展中心

地址:饶河县电商直播基地

相关供应商:黑龙江云典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朗江路****号*栋*层***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主要投诉事项为:本招标文件在采购需求描述方面存在多处不明确、不合理、具有倾向性或限制性、违反政府采购政策的情形,严重影响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和竞争性,损害了潜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不成立。上述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饶河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饶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饶河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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