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饶财采投处〔2025〕16号
2025-10-31
黑龙江/双鸭山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饶财采投处〔2025〕16号
黑龙江/双鸭山-2025-10-31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饶财采投处〔****〕**号
作者: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景区绿化和硬化平整工程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发布采购公告,******日开展项目评审,******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中景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龙房小区**单元**(住宅)被投诉人*黑龙江联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

被投诉人*饶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饶河镇双农街

相关供应商:黑龙江振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饶河镇新阳南路****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主要投诉事项为:

(一)体育场改造项目其他供应商之间存在恶意串通

(二)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不成立。上述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饶河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饶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饶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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