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户外广告经营权项目挂牌披露
2025-10-31
浙江/台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临海市户外广告经营权项目挂牌披露
浙江/台州-2025-10-31 00:00:00

临海市户外广告经营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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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临海市户外广告经营权项目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其他
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账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转让方按现状交付的临海市户外广告经营权不应附带任何负债、抵押、质押或担保。 *.受让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在转让方指定的场地运营,并准备经营权所需相关资料。 *.运营期间,受让方在合同履行地进行运营费用、收入等独立核算。 *.运营期间,受让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广告行业规定,服从转让方监督管理,在转让方指定的点位,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开展户外广告位运营,并准备经营权所需相关资料。 *.运营期间,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法规、城市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发生变化,需要对本项目提质增效的,受让方应配合转让方要求实施。 *.运营期间,如因政府指令需要征用、改造、规划调整或相关部门要求暂停营业的,受让方应无条件服从。如因此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出让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运营期间,受让方负责广告位及其附着主体等设施的运营管理与维护,应当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安全制度及应急预案,并做好工作台账,配备专业管理人员进行日常运营、清洁、巡查和维修。遇台风、暴雨等天气,须提前加固。 *.运营期满,受让方应按期归还运营权。逾期未归还的,应按天支付占用费(每天费用=成交价÷**÷***),且按占用费的*%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逾期归还给转让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出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出让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出让合同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出让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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