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2025-10-31 00:00:00
*********挂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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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常平镇黄泥塘工业园区连片“工改工”更新单元公开招引实施主体公告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同意,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常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发布东莞市常平镇黄泥塘工业园区连片“工改工”更新单元(以下简称 “该项目”)公开招引实施主体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改造项目概况
东莞市常平镇黄泥塘工业园区连片“工改工”更新单元 | ||||||||
项目 编号 | 位置 | 单元范围 | 用地情况 | 起始价 | 竞价 幅度 (万元) | |||
单元总面积 (㎡) | 功能分区 | 面积(㎡) | 规划 用途 | 出让年限 | ||||
********* | 东莞东部中心常平镇黄泥塘村北部,东平大道南侧、从莞高速东侧,西临沥唇河 | 拆除重建 | ***** | 工业用地(**) | **年 | ***** | *** | |
—— | ||||||||
生态修复 | —— | 绿地 | —— | |||||
现状道路 | —— | 道路 | —— | |||||
现状保留 | —— | 河流 | —— |
该单元属于现代化产业园外存量“工改工”项目,位于东莞东部中心常平镇黄泥塘村北部,东平大道南侧、从莞高速东侧,西临沥唇河,改造单元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其中单元范围内拆除******平方米,单元范围外拆除区****平方米。现状为工业旧厂房,总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其中单元范围内拆除*****平方米、单元范围外拆除****平方米)。
二、主要规划条件
规划要求 | |||||||||||
实施时序 | 地块编号 | 类别代号 | 类别名称 | 可开发净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计容建筑面积(㎡) | 备注 | ||||
一期 | ******** |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 | ****** | |||||
******* |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 | ****** | ||||||
合 计 | ***** | ****** | |||||||||
公共设施要求 | |||||||||||
实施时序 | 捆绑实施地块 | 责任类型 | 项目 名称 | 地块编号 | 用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服务规模 | 用地提供责任主体 | 建设主体 | 接收 主体 | 备注 |
一期 | ******** | 其他设施 | 规划 八横路 | — | **** | 道路红线宽**米 | ********地块开发主体 | ********地块开发主体 | 常平镇人民政府 | 预留*线电力管道 | |
其他捆绑实施责任 | 单元外拆除区 | — | **** | —— | — | ********地块开发主体 | —— | —— | 只拆除不建设 | ||
*线电力管道 | — | — | 高*.*米×宽*.*米 | —— | ********地块开发主体 | 常平镇人民政府 | 在规划八横路预留 附设 | ||||
*座电力开关站 | — | — | 长**米×宽*米 | —— | ********地块开发主体 | 常平镇人民政府 | 附设 | ||||
******* | 配套设施 | 环卫管理站 | ******* | —— | ** | — | —— | *******地块开发主体 | 常平镇人民政府 | 附设 | |
垃圾收集站 | ******* | —— | ** | — | —— | *******地块开发主体 | 常平镇人民政府 | 附设 | |||
其他捆绑实施责任 | 单元外拆除区 | — | **** | —— | — | *******地块开发主体 | —— | —— | 只拆除不建设 | ||
*座电力开关站 | — | — | 长**米×宽*米 | —— | —— | 常平镇人民政府 | 附设 |
备注:最终规划指标以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审批成果为准。
三、报名资格要求
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单独申请报名。
报名企业具有以下情况的不得报名:①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②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由常平镇人民政府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核。
四、竞价方式及环节
本次改造项目公开招引实施主体分两个环节,完成两个环节才确定成交方。
(一)改造项目地价款(线上)。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网上公开竞价出价最高者确定为不动产权益要约收购环节的实施主体。
(二)不动产权益要约收购环节(线下)。实施主体在限期内完成***%不动产权益收购并取得全部权益收购确认函后,经出具成交确认书则确定为成交方。
若因本项目开发、产业运营、拆迁补偿物业和公共配套建设等原因需要调整开发时序,须与常平镇人民政府商定,在申报总体实施方案时明确并取得市政府批复后实施;同时,在各宗土地出让合同和本项目实施协议中明确。
五、挂牌起始价、保证金和支付要求
(一)本项目一次性供地,在公开交易方案取得批复后*个月内挂牌;在挂牌成交后*年内编报总体实施方案,取得实施方案批复并完成产权注销之日起**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二)挂牌起始价
改造项目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万元(取整为*****万元),其中:
*.地价款起始价****.****万元;
*.集体货币补偿*****.****万元(其中东莞市常平镇黄泥塘股份经济联合社补偿*****.****万元,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股份经济联合社补偿****.****万元)。集体经济组织的货币补偿为固定值。
竞买人针对溢价部分竞价,报名企业依竞价规则进行加价竞价,每次竞价幅度为人民币***万元的整数倍,依竞价规则确定的出价最高者确定为本改造项目不动产要约收购阶段的实施主体。
(三)竞投保证金设定为人民币****.****万元,取整为****万元〔为政府(集体)综合收益起始价*****.****万元的**%〕。网上竞价结束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确定实施主体公告、出具通知书*个工作日内,由实施主体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竞投保证金转入市自然资源部门专项监管账户,其他报名单位的保证金无息退回。市自然资源部门在收到实施主体的竞投保证金之日起,实施主体可在*个工作日内可按公开交易公告、实施协议书向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将竞投保证金的**%转为政府(集体)综合收益履约金,其余部分保证金由实施主体申请无息退回。实施主体在限期内未能完成要约收购的,扣除履约金**%用于支付前期工作费用,剩余部分无息退回实施主体。因成交方原因,未在成交*年内上报总体实施方案或未按规定时限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在政府要求限期整改后,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未达要求的,扣除全部履约金,因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除外。
(四)为统筹理顺有关前期手续,本改造项目前期工作费用为***.****万元。确认实施主体后,镇人民政府与实施主体签订前期费用支付协议,实施主体按协议约定向镇人民政府支付前期工作费用。镇人民政府负责与专业机构结算,实施主体无需与专业机构签订前期费用支付协议。
(五)土地成交价款:
土地成交地价款包含地价款起始价、溢价和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补偿。
在土地出让环节以受理改造单元(项目)总体实施方案之日作为计算时点,对片区市场评估价和容积率修正系数进行更新核定,并在项目供地时,按照核定后的较高标准计收相关费用。
土地成交地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日内一次性支付清。本招商项目可能产生的其他税费,由实施主体按规定另行支付。
六、公开交易网址、时间
(一)公开交易网址:本次网上公开交易通过东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可在交易网下载公开交易须知、竞投须知及附件等相关公开交易文件,查阅本次公开交易详情。
(二)公开交易时间:
申请报名时间为****年**月**日*时整至****年**月**日**时整;
资格审核时间为****年**月**日*时整至****年**月**日**时整;
缴纳保证金时间为****年**月**日*时整至****年**月**日**时整;
改造项目地价款网上竞价时间为****年**月**日*时整至****年**月*日*时整。
不动产权益人要约收购时间为自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确认实施主体公告之日起***个自然日。
七、联系方式
委托方: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东莞市常平镇中元街**号
联系人:黎生;联系电话:*************。
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