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2025-10-30 00:00:00
南昌市青山湖区学院路街区(夜市)合作经营项目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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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青山湖区学院路街区(夜市)合作经营项目竞价公告
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就南昌市青山湖区学院路街区(夜市)合作经营项目采取竞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应答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南昌市青山湖区学院路街区(夜市)合作经营项目
二、合作经营地址与期限:
(*)合作经营地址:合作经营店面位于学院路。具体各店面位置、面积详见效果图,用途等内容详见《磋商一览表》。
(*)合作经营期限:***年,起始日期由签订协议为准。
三、竞价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地点: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楼***室(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丁公路**号)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西蕴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南昌青山湖区学院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丁公路**号
联 系 人:王兴
联系方式:***********
第二部分 竞价内容
一、《磋商一览表》
包号 | 店面名称 | 面积(㎡) | 最低租金单价(元/㎡/月) |
** | 学院路*号店面 | ** | *** |
** | 学院路*号、*号店面 | ** | *** |
** | 学院路*号店面 | * | *** |
** | 学院路*号店面 | * | *** |
** | 学院路*号店面 | * | *** |
** | 学院路*号店面 | * | *** |
** | 学院路*号店面 | *.* | *** |
** | 学院路**号店面 | * | *** |
** | 学院路**号店面 | ** | *** |
** | 学院路**号店面 | ** | ** |
** | 学院路**号店面 | ** | *** |
** | 学院路**号店面 | ** | *** |
** | 学院路**号、**号、**号店面 | **.* | *** |
** | 学院路**号店面 | ** | *** |
** | 学院路**号店面 | ** | *** |
** | 学院路**号、**号店面 | ** | *** |
** | 学院路**号店面 | ** | *** |
** | 学院路**号店面 | ** | *** |
** | 学院路**号店面 | ** | *** |
注:*、一年按十二个月计。
二、合作经营期限
***年,起始日期由签订协议为准。
三、招标挂牌价(最低控制价)及有效报价要求
(一)按照国有资产出租出让有关要求,本项目招标挂牌价(最低控制价)为学院聘请的专业评估公司对场地进行评估后出具的评估价。
(二)招标挂牌价(最低控制价)为每年租金基准价,最终承租人报价则为每年上交学院实际租金金额。
四、竞价人须满足:
(一)竞价人必须持有相应营业执照,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
(二)竞价人必须针对本章节第一点表中的内容,仅对其中一个店面进行报价,不得同时对两个或以上的店面进行报价,否则出租人有权定夺竞价人某个店面的有效报价内容。
(三)租金第二年起每年递增*%(在前一年的基础上)。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得以挂靠、合作的形式参与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转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
五、经营管理要求
第一条:店面管理规定
*.为创造营造舒适、温馨的消费环境,乙方所有店面外观和标识由甲方统一审核设计方案后乙方自行施工、根据甲方要求采购店面遮阳设施及外摆物品(外摆范围仅限店面门前规划区域,外摆物品需符合加甲方的风貌要求,外摆时间不得影响附近居民及师生正常通行,具体要求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费用由乙方承担(按市场价执行);合同到期后归甲方所有,不得拆毁。
*.乙方为经营需要新增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吊顶、墙面装饰、固定货架等),若合同到期或提前解除,乙方不得拆除,归甲方所有;乙方可移动的设备(如空调、可移动柜台等),由乙方在离店时自行拆走,拆走后需恢复店面原貌,若造成损坏需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若因经营需要对经营场地进行改造,由乙方提出书面方案,经甲方书面审核同意;若有修改意见的,乙方应当配合修改并按照甲方最终确认的方案进行施工,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该场地经营涉及行政审批等事宜的,一并由乙方负责。
*.交付时店面内外所现有的装修、设施等固定资产均属于甲方所有,由甲方全权管理,甲方将店面的现状交付给乙方,乙方仅拥有店面及现有的装修、设施的使用权。
*.店面经营所需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耗材等均由乙方自行提供并解决。
*.经营所需人员由乙方自行聘请、安排。合作经营者自行承担人员的工资福利、耗材费、运输费、缴纳各项保险费、国家法定假日加班费、劳保用品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服务要求所需的全部费用。乙方及其招聘的人员应当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防疫规定)。
*.经营服务期间,乙方必须承担政府或社会管理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项目但与合作经营者使用该店面有关的费用。
*.关于店面的维修:(*)甲方将店面交付给乙方之后,乙方承担对店面的装修、装饰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搭接水电、煤气及对外立面进行改造;(*)乙方不得自行对店面内部的结构进行改造,不得破坏承重墙。
*.合作经营期间乙方应当做好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预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节假日期间、尤其是寒暑假期停业期间要特别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关闭店门、水伐、电闸、气伐。若影响到甲方的生产经营秩序或涉嫌违法犯罪,甲方有权依法进行管理、制止、举报,或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
第二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当向甲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元【一般按照三个月管理费收取】。
*.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指定的帐户交纳履约保证金,以甲方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乙方同意甲方向其出具履约保证金收款收据。
*.履约保证金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而产生的赔偿或补偿;出售劣质、有害商品,短斤少两;违反甲方有关管理规定;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期满;在经营期内擅自停止营业或离场;不按规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存在违约行为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所产生的违约金;未及时管理费、支付物业费、水电费,以及因此产生的滞纳金;违反甲方相关管理规定所产生的违约金等;给甲方及服务对象造成各种损失所产生的赔偿或补偿;合同到期后未按规定时间将全部场地交还甲方;以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履约保证金使用的范围。
*.扣减履约保证金的标准。
(*)乙方应自觉配合、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自觉受理消费者对商品价格或服务提出的合理要求或质疑或纠纷,否则每次扣减履约保证金****元。
(*)乙方应当保证经营场所内外卫生整洁、干净,百货、食品分开有序摆放,否则每次扣减履约保证金****元。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对外装饰和外环境进行改变或破坏的,乙方不予按时恢复的,每次扣减履约保证金****元;若由甲方安排恢复,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扣减)。
*.若发生本条第三款情形以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情形,甲方有权直接从中扣减相应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所扣履约保证金须在一个月内补齐到甲方指定账户。
*.在合作经营期限内若乙方无上述现象,无不良记录及其他违约行为,乙方将店面按本合同第十条之规定交还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店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余额)无息退还乙方。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有权按照约定向乙方收取合作经营管理费、履约保证金;
(*)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有关店面管理制度并执行;
(*)有权督促乙方诚信、守法经营;
(*)有权查验乙方的营业执照及相关的经营许可证;
(*)在日常检查或接受投诉举报中发现乙方有涉嫌违法问题的线索,甲方有权及时报告或移交给有关部门处置,配合店面所在地相关单位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
(*)法律法规规定的属于合作经营提供方的其他权利。
*.甲方的义务
(*)按照约定将店面交付给乙方使用。
(*)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不得随意改变店面的用途和布局。
(*)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向乙方提供水电服务。
(*)法律法规规定的属于合作经营提供方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甲方提供的店面、享受甲方提供的服务。
(*)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自主依法经营。
(*)有权拒绝甲方不合理的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属于合作经营方的其他权利。
*.乙方的义务
(*)应当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缴纳管理费、履约保证金、水电费。
(*)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证照,不得违法经营、超范围经营或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应当文明经商、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要确保卫生安全,价格公道、计量准确、公平交易。
(*)应当遵守甲方有关店面管理相关制度,接受国家相关部门及甲方的监管。
(*)合作经营者之间要和谐经营,处理好相邻关系。
(*)法律法规规定的合作经营方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三部分 竞价表
包号 | 店面名称 | 面积(㎡) | 合作经营期限 | 租金单价(元/㎡/月) | 备注 |
竞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