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舒城县城镇功能活力品质提升一期项目(舒城县龙津大道(南溪路-G237)改造工程)项目疑问澄清通知
2025-10-30
安徽/六安 变更澄清
【舒城县】【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舒城县城镇功能活力品质提升一期项目(舒城县龙津大道(南溪路-G237)改造工程)项目疑问澄清通知
安徽/六安-2025-10-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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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城镇功能活力品质提升一期项目(舒城县龙津大道(南溪路—****)改造工程)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 |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舒城县中心城区 |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 | ******************* | 舒城县城镇功能活力品质提升一期项目(舒城县龙津大道(南溪路—****)改造工程) | 公开招标 | ****.***** |
澄清与修改公告信息
第*次更正公告
舒城县城镇功能活力品质提升一期项目(舒城县龙津大道(南溪路*****)改造工程)项目疑问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相关潜在投标人的疑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疑问*:本项目为市政公用工程,但招标文件中关于“同一范畴是指工程属于同一种类,如房建属于同一种类,而房建与市政、公路则不应作为同一范畴对待,其他亦然。本项目同一范畴是房屋建筑工程。”本项目实际是否为市政公用工程?
回复:本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故本项目同一范畴为市政公用工程。招标文件中“本项目同一范畴是房屋建筑工程。”修改为:“本项目同一范畴是市政公用工程”。
疑问*:舒城县城镇功能活力品质提升一期项目(舒城县龙津大道(南溪路一****)改造工程)项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文件仅为***格式。为确保投标报价的准确性、便于进行详细的工程量核对和综合单价分析,避免因手动录入可能产生的错误,是否能提供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的*****电子版?
回复:不予提供,投标人自行编制投标报价。
本答疑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澄清公告为准,其他未涉及修改的内容均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安徽龙舒智慧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澄清与修改文件信息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 澄清与修改公告 | 舒城县城镇功能活力品···变更公告.*** |
| 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正文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