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25-10-30 00:00:00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重点区域无人机自动巡检智能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重点区域无人机自动巡检智能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重点区域无人机自动巡检智能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年**月**日 **:**
延期开标时间:****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附页*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商务部分”综合实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计*分,最多计*分。*、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个证书计*分,最多计**分。*、投标人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资质证书的计*分。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现更正为:“*、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计*分,最多计**分。*、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个证书计*分,最多计**分。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 技术要求“服务专项*:大气监测无人机自动巡检飞行服务”中:“*、为保证服务质量,服务期内每个站点提供不少于*台无人机飞行器(含*台备用机)”,现更正为:“*、为保证服务质量,服务期内每个站点提供不少于*台无人机飞行器”。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陈少鹏
电话:*************
*、采购人
名称: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段***号
联系人:贾先生、李先生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中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段***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室
联系人:陈少鹏、蒋婷、李清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