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2025-10-20 00:00:00
合阳县****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解读
**参保缴费对象
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人员以外的我县城乡居民。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确保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在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鼓励大学生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落实参保相关政策。
**集中征缴时间
****年**月—****年**月**日
**参保缴费标准
****年度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元/人。
**参保资助政策
对困难群众实施分类资助,确保其应保尽保。可享受多重身份参保资助政策的参保人员,只能按就高不就低的资助标准享受一种身份对应的参保资助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个人缴费金额为*元。
*.低保对象、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按每人每年***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资助,个人缴费金额为**元。
*.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按每人每年***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资助,个人缴费金额为**元。
*.对本县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双女)父母及十八岁以下子女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补助,由卫健部门具体落实。
温馨提示:享受分类资助政策的参保人员,若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不享受个人缴费分类资助政策。
**一般人员医保待遇享受期
*.符合连续参保缴费条件的一般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后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不符合连续参保缴费(即****年未缴纳医保费)的一般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医保费;按照长效机制规定,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个月,待遇享受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未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一般参保人员,待遇享受期为缴费之日后*个月至****年**月**日。
**新生儿医保待遇享受期
新生儿出生**天内由监护人为新生儿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月**日;未在**天内缴纳,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后的次月至**月**日;新生儿出生之日距出生当年**月**日不足**天的,如享受出生次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天内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待遇期为次年*月*日至**月**日;未在**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按照一般人员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相关规定执行。
**职工医保断保参加居民医保人员医保待遇享受期
参保人员已连续两年(含两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在职工与居民医保之间切换参保关系,其职工医保中断缴费*个月(含)以内的,可不受缴费期限制参加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参加居民医保缴费之日起至**月**日或再次变更日,中断期间待遇可追溯享受;职工医保中断缴费超过*个月的,居民医保待遇自缴费之日起设置*个月等待期,等待期结束后可享受待遇。
**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
国家建立了连续参保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从****年起,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元;连续参保满*年的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一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元;而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元。当年基金零报销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元。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得超过渭南市大病保险封顶线的**%。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之后再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
**参保登记
*.一般人员。税务业务系统有信息的一般人员,通过税务部门公布的缴费方式即可进行缴费,无需再行登记。
*.新增人员。税务系统无信息的新增拟参保人员,或新参保年度需调整参保缴费地的人员通过医保部门“线上”“线下”方式办理参保登记。
*.新生儿。新生儿出生**天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职工医保断保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期间发生中断参保后需参加当年居民医保的人员,应中止原参保关系后在居民医保拟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身份信息变更人员。身份信息有误或需变更信息的,要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后方可缴费。
“线上”“线下”参保登记方式如下:
*.“线下”参保。参保人须持本人户口本等户籍地有效证明、长期居住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在的镇街医保服务站或县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综合窗口办理参保登记。
*.“线上”参保。参保人可通过下载“陕西医保***”→注册后→点击服务→个人业务申报→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或“支付宝”→点击市民中心→社保缴费→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等“线上”方式办理参保登记。
**医保退费
参保人缴费成功,进入待遇享受期(****年*月*日)后,个人缴费不再退回。待遇享受期前发生应征入伍、参加职工医保、重复缴费、死亡等情况,可在****年*月*日之前申请退费,一旦进入待遇享受期****年*月*日,就不再予以退费,居民医保参保身份自动丧失。退费流程为:由缴费人向原缴费地税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原缴费地医保部门终审通过后完成退费流程。
**注意事项
(一)参保人缴费时,请准确输入身份信息并核实参保险种及参保地,以确保缴费信息无误。
(二)参保人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办理参保登记后,登记信息会传递至税务部门。由于信息回流时差,请在次日通过税务部门公布的缴费渠道中任选一种完成缴费。
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参保登记、待遇享受等事项有疑问的,可拨打电话************/*******/*******咨询。对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向当地税务机关拨打************或*******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