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一江两岸”文化旅游资源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10-30
四川/眉山 变更澄清
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一江两岸”文化旅游资源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四川/眉山-2025-10-30 00:00:00

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一江两岸”文化旅游资源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一江两岸”文化旅游资源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废标原因为:因原定于****年*月建成、**月具备试运行条件的江口沉银博物馆和*月完成蓄水的尖子山航电两大核心项目均未能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短期无法形成有效资产。此外,“一江两岸”文旅融合示范区策划工作尚未获准启动编制,“一江两岸”文旅融合示范区的建设目标、内容、周期和品牌等均未明确。根据《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领导批文》(〔****〕***号)文件内容,依法依规与中标单位四川省兴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终止缔约协议书,终止“一江两岸”文化旅游资源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任务。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合同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废标。废标原因为:因原定于****年*月建成、**月具备试运行条件的江口沉银博物馆和*月完成蓄水的尖子山航电两大核心项目均未能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短期无法形成有效资产。此外,“一江两岸”文旅融合示范区策划工作尚未获准启动编制,“一江两岸”文旅融合示范区的建设目标、内容、周期和品牌等均未明确。根据《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领导批文》(〔****〕***号)文件内容,依法依规与中标单位四川省兴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终止缔约协议书,终止“一江两岸”文化旅游资源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任务。。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山市彭山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中岷江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眉山市双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县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凤鸣大道三段***号北湖春天**栋***、***、***、***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眉山市双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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