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3270中国石油河北石家庄销售分公司位于石家庄白佛村地上资产转让项目
2025-10-30
辽宁/沈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2025)3270中国石油河北石家庄销售分公司位于石家庄白佛村地上资产转让项目
辽宁/沈阳-2025-10-30 00:00:00
辽宁/沈阳-2025-10-30 00:00:00
(****)****中国石油河北石家庄销售分公司位于石家庄白佛村地上资产转让项目
发布时间:********** **:**:**
数据来源: 沈阳市
浏览次数:
挂牌日期:**********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河北石家庄销售分公司位于石家庄白佛村地上资产转让项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吉化集团有限公司 |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元) |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 转让说明事项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签定合同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须于*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至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剩余交易价款、拍卖佣金、机构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等额部分。产权交易所在*个工作日内将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须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受让方须在接到转让方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交易合同的签订工作。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须于*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受让方逾期未支付交易价款及履约保证金,转让方视为买受方违约,可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转让标的资产并追究相关责任及损失。交易价款汇入沈交所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按转让成交价款**%收取,由受让方基本账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履约完毕后转让方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机构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等额部分。 *、受让方汇入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后**日内双方进行实物资产交付,因受让方原因未按期交付,标的物的意外毁损、灭失风险由买受方负责。交付后,一是资产的动产所有权、安全管理责任等转移至买受方;二是买受人应在**个工作日内拆除中国石油相关标识标牌,并取得转让方确认。 *、意向受让方必参加转让方组织的现场勘验。现场踏勘联系电话:*********** ,意向受让方可详询转让方进行预约踏勘,踏勘地点:石家庄高新区中山东路南侧宝石集团对过。由转让方相关工作人员带领意向受让方参加现场踏勘活动。因标的勘验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受让方、受让方自行承担,按转让方现场管理要求进入标的存放现场实地踏勘,严禁烟火,意向受让方必须遵守转让方安全要求,否则转让方有权驱逐其离开现场,并且出现一切事故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现场踏勘具体实施时,按转让方规定执行。 *、意向受让方在沈交所网站自行下载《现场踏勘确认书》,必须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并对标的核对无误后,转让方在现场确认意向受让方的公章版《现场踏勘确认书》,才能参与该项目竞拍。处置、转让范围以现场踏勘时明确的范围和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同时在中拍平台(*****://******.******.***.**)及沈交所网站报名,被转让方确认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电子版在报名时须上传至产权网站。一旦参与,视为接受勘验现场标的一切现状及瑕疵并能承担各种风险,若导致项目拍卖流拍未成交的、若因受让方原因对原勘验现场标的提出质疑、若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合同、拒付价款、履约保证金、放弃受让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标的重新转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