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眼视光中心委托运营管理答疑公告澄清/变更公告
2025-10-30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眼视光中心委托运营管理答疑公告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5-10-30 00:00:00

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眼视光中心委托运营管理答疑公告

  • 招标公告
  • 澄清/变更公告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公示

信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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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眼视光中心委托运营管理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眼视光中心委托运营管理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

答疑部分

问: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条规定,业绩证明材料中若无法加盖合同甲方公章的,投标人可提供加盖合同甲方后勤管理部门(如后勤管理处、总务处、后勤保障处等)部门章的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予以认可。我方部分过往业绩对应的合同甲方为医院类单位,眼视光中心相关运营管理、建设改造业绩的对接及执行主体均为甲方医院的眼科部门。该类业绩的真实性、关联性由眼科部门直接把控,而后勤管理部门并未参与项目实施,对业绩细节缺乏了解。因此,我方希望明确:针对医院类甲方的眼视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无法加盖甲方公章,是否可提供加盖合同甲方眼科部门章的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予以认可?

答:如已完成或正在履约证明材料无法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合同甲方后勤管理部门章的,可提供加盖合同甲方眼科部门章的已完成或正在履约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广德路与乐水路交口

联系人:申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号金融港中心**幢

人:刘工

话:*************;*************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附件:

  • 补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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