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8930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5-10-29
江西/抚州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8930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江西/抚州-2025-10-29 00:00:00
江西/抚州-2025-10-29 00:00:00
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崇仁县发展改革委
文 号:崇发改字〔****〕***号
成文日期: **********
关于****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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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崇仁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崇城函〔****〕**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工程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工程
二、拟建地点:崇仁县乐史路东侧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内容及拟建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合**.**亩),拟新建*层办公大楼,公寓楼,会议综合楼,服务站,门卫值班室及门卫室;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大楼****.**平方米、公寓楼***.**平方米;会议综合楼***.**平方米,服务站***.**平方米,门卫值班室**.**平方米,门卫室**.**平方米。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投资匡算****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
六、该项目代码:************************
七、建设期限:****年*月*****年*月
八、建设项目单位:崇仁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
九、有效期限: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请项目法人遵照本批复内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年**月**日
来源:
崇仁县发展改革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