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医院浙江长城资产大楼一楼西北面、一楼西南面、三楼加层及四楼中西半楼房产租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2025-10-30
浙江/杭州 招标采购
浙江省中医院浙江长城资产大楼一楼西北面、一楼西南面、三楼加层及四楼中西半楼房产租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浙江/杭州-2025-10-30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浙江省中医院

项目名称:浙江省中医院浙江长城资产大楼一楼西北面、一楼西南面、三楼加层及四楼中西半楼房产租赁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浙江长城资产大楼一楼西北面、一楼西南面、三楼加层及四楼中西半楼房产租赁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浙江长城资产大楼部分房产,产权单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本次租赁房产具体如下:
*、一楼西北面,面积***.**平方米;
*、一楼西南面,面积***平方米;
*、三楼加层及四楼中西半楼,面积****.**平方米;
面积总计****.**平方米。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年*月*日医院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办公、医疗、后勤用房求租公告,截止****年*月**日规定时间内无意向供应商报名。经与产权单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协商后,对方同意继续出租给浙江省中医院。
*、医院承租了位于邮电路**号的浙江长城资产大楼一楼西北面、一楼西南面、三楼加层及四楼中西半楼房产作为行政办公场所并进行了装修,一直租赁至今。继续租赁长城资产大楼一楼西北面、一楼西南面、三楼加层及四楼中西半楼,既节约时间又方便医院内部行政事务的处理,也便于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工作联系和交流,更能节省了搬迁、装修等费用,更加经济合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地址:杭州市邮电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中医院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号大街*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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