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0-30
四川/南充 质疑投诉
南部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南充-2025-10-30 00:00:00
南部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南部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南部县****年城乡社区治理“创特色”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充市新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新拓巷*幢*层**号

被投诉人: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锦城路南充总商会大厦*座******号

被投诉人:中共南部县委社会工作部

地址:南部县金葫路*号行政中心附一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中共南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南部县****年城乡社区治理“创特色”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代理公司回函拖延

投诉事项*:评审过程存在不公平情形

投诉事项*:未正面回复我单位质疑内容,解释我单位扣分原因

投诉事项*:分包采购标准不一

投诉事项*:评分设置不合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南部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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