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桥梁工程安全与韧性全国重点实验室(重庆)一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5-10-30
重庆 招标采购
【招标】桥梁工程安全与韧性全国重点实验室(重庆)一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重庆-2025-10-30 00:00:00
重庆-2025-10-30 00:00:00
桥梁工程安全与韧性全国重点实验室(重庆)一期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文本.***
项目概况
| 采购项目名称: | 桥梁工程安全与韧性全国重点实验室(重庆)一期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采购项目编号: | ******************** |
|---|---|---|---|
| 项目类型: | 工程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年**月**日 **:**时 | ||
| 规模: | 项目选址于重庆两江新区,用地面积约**亩,主要用于科研实验。含新建实验大厅、结构冲击试验室、试件堆放库(兼停车)、桥梁抗火试验室、结构水流冲击冲刷试验室、配套的辅助用房*个单体建筑及相关实验室设备系统,总建筑面积约*.*万㎡。建成后将成为我国综合实验能力最强,整体水平达到国际先进的实验室。 |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 备注: | |||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 采购人: |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 ||
|---|---|---|---|
| 联系人: | 廖维琼 | ||
| 联系方式: | *********** | ||
| 联系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号 | ||
| 联系邮箱: | ************@****.*** | ||
| 采购代理单位名称: | 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办人: | 郗振虎 | ||
|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 | ************ | ||
| 联系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沿江大道**号长航大厦***室 | ||
| 联系邮箱: | ********@****.*** | ||
异议及投诉的受理渠道
| 受理异议的渠道: | 如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交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或采购文件规定的邮箱与采购联系人确认异议处理情况。 | ||
|---|---|---|---|
| 受理投诉的渠道: | ******@******.***.** | ||
标段(包)信息*
| 标段编号: | *********************** | ||
|---|---|---|---|
| 标段名称: | 桥梁工程安全与韧性全国重点实验室(重庆)一期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
| 文件是否收费: | 否 | ||
|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 ********** **:** 至 ********** **:** | ||
| 询问截止时间: | ********** **:** | ||
| 异议截止时间: | ********** **:**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 **:** | ||
| 开标时间: | ********** **:** | ||
| 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 文件递交方式: | 网上递交 | ||
| 网址: | 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标段内容: | (*)建筑安装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其中包含与实验室设备系统配套且满足设备工艺系统要求的设备基础、平台、坑道等及预留预埋工程等)、基坑支护、边坡及支护(若有)、建筑、结构、幕墙(若有)、机电、节能、新能源充电桩、装配式建筑工程(若有)、绿色建筑工程(若有)、地(水)源热泵工程(若有)、电梯等设备购置及安装、变配电工程、装饰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室外工程、从市政水电气讯污接入点接入的(永久)综合管网工程、标识标牌工程等。 (*)实验装备系统:新增*套大型设备、*套中型设备,*套配套设备设施及搬迁设备设施; | ||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含牵头人)。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施工方的权利义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 ||
| 资格要求: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