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职业技术学院2025-2026年度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5-10-30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中标结果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2025-2026年度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2025-10-30 00:00:00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年度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来源:实验实训中心 审核人:项莉萍 发布人:陈刘肆浏览次数:**设置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年度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房地产土地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宿州路***号(房地产大厦*座*楼)

服务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年度资产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六安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评估服务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的政策、法规、文件,以及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为政府节约投资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资产评估工作,出具专业意见;应按照相关要求,按时按质提供资产评估报告,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负保密责任。

评估所涉及的资料,应按评估项目建立档案并移交给采购人。

服务时间:****年*****年。供应商在接受评估任务后,应于收齐所需资料或勘察完需评估资产后*个工作日内提交资产评估报告;采购人应在收到资产评估报告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对评估报告进行修正或做出书面答复。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和现行规范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丽 程安东 朱兵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实验实训中心************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学校监督部门电话************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六安市解放北路****号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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