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2025-10-30 00:00:00
全椒县襄河镇吴敬梓路二间房屋招租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安徽凡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全椒县南屏山森林公园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于****年**月**日发布竞价公告,对全椒县襄河镇吴敬梓路二间房屋招租项目进行公开竞价,****年**月**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段:吴敬梓路**号东边第九间和第十间(二间门面整租)
成交人:王晓亮
成交金额:壹拾叁万捌仟元整/三年(******.**元/*年)
二标段:吴敬梓路县中医院东***米处
成交人:唐登国
成交金额:伍万壹仟元整/三年(*****.**元/*年)
项目单位名称:全椒县南屏山森林公园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发奎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凡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曹荣惠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参考滁公管【****】**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收费金额:****.**元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竞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项目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管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地址:全椒县政务中心*#楼*层,联系人:殷股长,联系电话: ************。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租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项目单位:全椒县南屏山森林公园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安徽凡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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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安徽凡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业务提交****/**/**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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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系统通过****/**/** **:**:***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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