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5-10-30 00:00:00
某单位窗帘定制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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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窗帘定制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项目预算*.*万元,本项目需完成窗帘的供应、运输、安装及售后服务。具体安装数量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采购单位量尺略有偏差,需按实际测量尺寸定制。采购单位经过市场调研及对房间装饰风格与产品色调进行比对,确定窗帘颜色、样式(样式为三拼色,主色调为深咖,配布为米白和花布【花布纹理以中式风格为佳】),投标人需准备样本,可直观展示产品品质,建议窗帘成品或者窗帘样品*米吊卡,方便比对。 货物需求一览表: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 * 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有股权关系交叉的单位,视为同一单位,以最先报名的单位为准。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特殊资质要求: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辽宁省 沈阳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年**月**日 **:**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
(三)投标地点:
辽宁省 沈阳市
(四)提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或通过邮寄的方式(必须密封后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年**月**日 **:**
(二)开标地点:
辽宁省 沈阳市
八、样品
采购包(* ):
需要提交样品
投标人需准备样本,可直观展示产品品质,建议窗帘成品或者窗帘样品*米吊卡,方便比对。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窗帘或装饰材料销售及安装。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投标人资格条件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二)申领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报名材料;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辽宁省 沈阳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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