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2025-10-30 00:00:00
浠水县福主粮站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
拍卖公告
受浠水县瑞琦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委托,我湖北公正拍卖有限公司拟对浠水县福主粮站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系号 | 拍卖标的名称 | 房屋面积(**) | 土地红线面积(**) | 用地性质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拍价 (万元) |
* | 浠水县福主粮站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 | ****.**(其中食堂宿舍**.****已坍塌) | ****.** | 二类物 工业用地 | ** | ** | ***.** |
二、展示地点:拍卖标的所在地;
三、拍卖时间:****年**月*日上午**:**时;
四、拍卖地点:浠水县北城新区旭日路市民之家*区(南三楼)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年**月*日上午**:**时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竞买人需在标的展示期间查验拍卖标的;
六、报名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上午**:**时前,持有效证件和缴款单,到浠水县清泉镇十字横街**号湖北聚圆典当行一楼(县政府对面)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拍卖资料,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未成交全额退还。
七、特别提示:
*、拍卖标的均以评估报告数据及现状为准;如拍卖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差异,以实际面积为准;竞买人参加拍卖前应到拍卖标的所在地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现状,并以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此次拍卖活动完全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须到现场进行勘察,拍卖人和委托人不负责处理周边矛盾纠纷的协调,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日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委托人负责在此期间内对拍卖标的进行清场完毕(清场指外租人员及物品),并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如委托人未清场完毕,由委托人与买受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退还竞买保证金。
*、本次拍卖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委托人协助。买卖双方交易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相关税费;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拍卖标的款,领受拍卖标的后,拍卖人扣除拍卖佣金后方可无息退还余下的竞买保证金;
*、未尽事宜,详见《评估报告》及《竞买须知》。
联系地址:浠水县清泉镇十字横街**号(浠水县人民政府对面),湖北聚圆典当行一楼
公司电话:************
咨询电话:***********(谢先生)
竞买保证金汇缴账户信息:
户名(出纳会计):姜兰春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浠水县支行
银行卡号:**** **** **** **** ***
浠水县瑞琦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湖北公正拍卖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 审核人:高晓
- 审核时间:********** **:**:**
-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
- 附件: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