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2025-10-30 00:00:00
南昌市第一医院***社区中心软件采购公告
依据我院临床需要,拟对下列货/服务进行院内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维保期 | 预算金额(万元) |
***社区中心软件 | *套 | *年 | **.* |
招标需求及评审规则:(详见附件*)
二、报名要求及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近*年参与南昌市第一医院投标的产品制造商或授权的代理商有不诚信行为或不良记录或不严格履行合同的,医院不接受报名;
(*)产品有售后服务问题的供应商,医院不接受报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及“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加盖单位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加盖单位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加盖单位公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无安全事故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单位资质进行综合审查,通过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议价。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号),决定在我院政府采购领域推行供应商信用承诺制,对参加我院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以上****项资格材料。模版详见附件*。)
报名时要求提供以上所有资料正本一份至报名地点。
三、开标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以上第二项报名需要的所有资料(为方便审核,请把报价表附在标书第一页,其他报名材料按顺序依次附在报价表之后。)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模版详见附件*)。
(*)该服务售后联系方式及售后服务承诺;
开标时谈判文件要求一正四副(正本需胶装),密封; 谈判文件正本的扫描件(***版本)用*盘拷贝至谈判现场。
四、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设定分值为**分。其中价格评分**分,技术评分**分,商务评分**分。所有专家评分中,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院方将遴选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注意事项:
①谈判成交后在合同周期内不可变更公司名及产品、价格,因变更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②报价均以产品单价为报价标准,所有以赠送产品的让价方式报价将被视为不合格报价。
③若本次招标产品我院已正在使用,且现供应商已供货三年及以上(从供货首日起算),则此供应商须报名参加本次招标,若未报名参加招标,则视为自动放弃供货资格,我院将有权停止其供货资格,并由参加本次招标的中标供应商进行供货。
五、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过期不予受理。
六、咨询(报名)地点:南昌市第一医院东湖院区(南昌市东湖区象山北路***号)营养食堂八楼采购科***间
七、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八、联系电话:*************(李老师),联系时间:上午*:*****:**,下午**:*****:**(工作日)。
南昌市第一医院
附件*:
***社区中心软件招标需求及评审规则
| 糖尿病医防融合一体化管理***社区中心软件 |
数量 | *套 |
免费维保期 | 自验收之日起五年 |
服务地点 | 医院指定地点 |
一、技术参数
基层中心为患者创建个人电子档案服务:为患者提供电子档案记录功能,包含基础信息录入及显示,患者信息检索等。
标准化患者数据建档服务
通过输入患者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医保号、医院卡号进行患者查询并登记;通过读卡器读取身份证、医保卡、医院卡进行患者查询并登记
患者登记信息录入:姓名、性别、年龄、手机号、身份证号、医保卡号、门诊号、住院号等信息填写
患者信息列表显示服务
显示当日登记患者列表,按患者最新就诊时间进行列表显示
支持患者唯一编号的条形码打印以及再次就诊时补打
患者检索服务
患者档案标准化展示
患者个人基本信息,体征信息,个人病史等标准化编辑和展示
基层中心患者的临床数据进行采集,涵盖基本信息、体征数据等,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提供数据加密及安全保障服务。
患者基本信息采集服务
通过患者个人证件(身份证,医保卡,就诊卡等)自动识别并录入基本信息
通过扫描二维码,患者自助填写个人信息
体征数据采集服务
可根据项目需求显示或隐藏以下数据类型条目
支持身高体重信息录入,并自动计算***按等级提示;支持人体维度信息录入:头围、颈围、腰围、臀围、胸围等;支持血压、血糖等信息录入和列表展现
为中心提供电子化临床问卷量表的录入和查阅:提供多种类数据采集服务,涵盖基本信息、体征数据,
患者数据量表管理服务
支持按大纲查看和填写问卷,必填项目题型未填写不能提交
记录患者的个人病史和家族病史,基本来源于***标准库
规范化收集和记录患者的用药情况
对中心患者进行可持续的专业随访管理和复诊提醒服务:为临床提供全方面的患者评估体系,提供专业管理方案对患者进行智能随访提醒。
患者智能随访管理服务
将患者关联对应的管理方案,患者会按照对应的管理方案去进行管理;根据每次的随访,可以快捷入口进入到对应随访阶段的访视问卷
随访患者就诊登记时,可识别患者历史信息
自动计算随访时间服务
根据患者配置的随访方案和患者的就诊时间,计算出患者要随访时间,
自动提醒应随访和漏访
根据要随访的时间可以计算初应随访或漏访,
中心工作人员可进行基本账号登陆及基本设置功能:提供平台进行账号验证及登录服务,通过模块设置,可配置对接相应设备。
多终端便捷身份验证及登录服务
软件使用医护人员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认证并登录
通过医生工作室手机端扫码登录
账号信息管理服务
登录界面同时提供忘记密码功能,用户可以联系管理员重置
系统平台搭建服务
设备管理模块:可在客户端配置慢病检测设备,如眼底相机、身高体重仪等
二、服务要求
*.上线时间: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系统部署与试运行。
*.培训:提供系统操作培训不少于*次,培训材料详尽。
*.售后服务:免费维保期*年,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周一至周五*:**~**:**期间*小时解决故障。若电话中无法解决,*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
*、提供以下几种服务:
电话服务:项目工程师指导医院的联系人在第一时间作出正确的应急处理。电话支持时间为:*×**小时。
远程支持:当采购人允许供应商通过远程解决时,供应商应安排工程师通过远程连接方式在响应时间内提供服务。
接口维护:中标商须提供日常的接口维护。
*.扩展要求:支持未来新增慢病管理模块与其他功能扩展,无需重新设计架构。
三、商务要求
*.付款方式:项目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金额的**%,系统上线运行后支付合同金额**%,系统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验收满两年后支付合同金额**%。
四、评审规则(总分:**分)
评审类型 | 评审细则 | 评分标准 | |
价格分 (**分) | 价格分 (**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投标方的价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结果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价得分=(评分基准价/投标报价)×** | |
技术分 (**分)
| 实施方案(**分) | *、项目管理与实施方案,得*分; *、应急方案,得*分; *、项目实施培训方案,得*分; 评分依据:投标文件须提供项目的实施方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不得分。 | |
证书要求(**分) | 一.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分; 二. 国家三级等保安全标准,得**分。 评分依据: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软件团队人员要求(**分) | 一、投标人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认证得*分 二、投标人拟安排的项目实施团队主要成员: (*)第*位工程师具备高级软件设计师证书,得*分; (*)第*位工程师具备****中级软件开发证书,得*分; (*)第*位工程师具备中级软件设计师认证,得*分; 以上人员不得重复计分,最高得**分 评分依据: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商务分 (**分) | 售后服务人员要求(*分) | 投标人拟安排的项目售后服务人员具备网络工程师(中级)证书,得*分。 评分依据: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同类项目案例(**分) | 供应商(厂家)应具有医院的***项目的案例经验。 评分依据:提供供应商(厂家)自****年 * 月 * 日至今的相关业务案例(以合同最终签订时间为准)协议合同,合同服务内容中需含有“***或国家标准化代谢性疾病中心”内容,每提供一个得*分,满分为**分,不提供不得分。 | ||
附件*:
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或自然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附件*:
公平交易诚实守信
南昌市第一医院投标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为积极配合医院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维护医院的医疗秩序和良好形象,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坚决抵制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本公司(含公司工作人员,下同)特作以下承诺:
一、在采购招投标活动及业务往来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决不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
二、决不向医院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下同)馈赠礼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等)。
三、决不向医院工作人员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不得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
四、决不到医院办公场所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向医生或相关工作人员发放各种形式的回扣。
五、本公司如违反本承诺,经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认定事实后,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投标公司:
投标人签名:
** 年 月 日
供应商在参加我院招标采购等经济活动中被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院采购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两年内禁止参加我院的招标采购等经济活动。
(一)报名成功后,无正当理由不参与投标行为,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评标的;
(二)投标截止后,无正当理由撤销其投标行为,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评标的;
(三)未按相关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影响采购人日常工作的;
(四)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或未经我院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五)违反合同约定,擅自降低货物质量等次和售后服务,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的;
(六)违反合同约定,未能完成全部货物、服务或工程项目,中途停止配送或者变相增加费用的;
(七)假冒他人名义质疑的;
(八)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
(九)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的;
(十)在招投标或物资采购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
(十一)违反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提高价格、降低质量、拖延供货时间的不诚信行为;
(十二)不遵守采购法律法规,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有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其他竞争对手的不良行为;
(十三)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评价规范》等规定,在履约抽检过程中对履约检查评价为差的,并被行政机关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的;
(十四)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院方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五)向医院有关人员馈赠礼品、提供宴请等,违反医院廉政协议的;
(十六)利用商业贿赂手段获取中标的;
(十七)在履行投标承诺或合同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或给医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安全事故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的;
(十八)未经我院同意,擅自修改合同内容的;
请各位投标供应商打印此页面至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反面(红体字无需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