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六中队(原淮安区交通局第四中心管理所)办公用房修缮工程施工项目非公开招标的公示
2025-10-30
江苏/淮安 招标采购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六中队(原淮安区交通局第四中心管理所)办公用房修缮工程施工项目非公开招标的公示
江苏/淮安-2025-10-30 00:00:00
江苏/淮安-2025-10-30 00:00:00
| 索 引 号 | ******************/********** | 发布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 ********** |
| 文 号 | 主 题 | 工信交通 | 体 裁 | 公告 | |
| 组配分类 | |||||
| 组配分类 | 时效说明 |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六中队(原淮安区交通局第四中心管理所)办公用房修缮工程施工项目非公开招标的公示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六中队(原淮安区交通局第四中心管理所)办公用房修缮工程施工项目已经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本项目由淮安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实施,拟邀请*家及以上施工单位进行竞争性报价,报价上限为**.*万元。主要工作内容是:办公楼、会议室、仓库等房屋室内外修缮及电路改造。
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号)文“第五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上。”本项目为施工类项目,未达到必须招标的项目规模,淮安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拟按**.*万元作为发包上限价,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施工单位。
根据淮安市交通运输局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通知》(淮交工〔****〕*号)规定,现对本项目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是****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问题反映,请联系:淮安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电话:*************。
淮安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