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2025-10-30 00:00:00
(拟批准公示)
如皋恒发水处理有限公司扩建工业污水处理*万吨/日项目
项目名称:如皋恒发水处理有限公司扩建工业污水处理*万吨/日项目;
建设地点: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路***号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如皋恒发水处理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江苏瀚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建成后,形成总处理能力为*.*万**/*。
该项目必须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和清洁生产制度,按申报的规模、工艺及进水种类等组织建设运行,认真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污染防治和以新带老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废水治理。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进水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中三级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等,排入污水处理厂,先进入共用的前预处理段(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预沉池+调节池),再分别分配至一期、二期的反应沉淀池、水解酸化池,生化池、二沉池、絮凝池、终沉池,沉淀后集中进入公用的纤维转盘滤池+接触消毒池,尾水参照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标准、表*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等,依托现有排污口排入通扬运河。落实再生水回用方案,回用比例不低于**%,即不低于*万*/*,后期雨水的排放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防渗防漏措施,避免污染土壤或地下水。
*、废气治理。本项目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及水解酸化池*、反应沉淀*和调节预沉池、反应沉淀*、水解酸化*、污泥浓缩池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排放,尾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标准后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气筒高度不低于**米;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定期对废气收集及处理系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不得低于《报告书》要求。
*、噪声治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水处理设施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并采取屏障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类(东、西、北厂界)、*类(南厂界)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水处理污泥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卫生防护距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平面布置图要求布设水处理设施,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分别以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反应沉淀池、调节预沉池、一期污泥浓缩池、二期污泥浓缩池为执行边界设置***米范围,以活性炭筒仓、冰醋酸储罐为执行边界分别设置**米范围;本项目建成后,如皋恒发水处理有限公司最终以厂界为执行边界设置***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相关管理要求按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邮箱:**********@***.***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