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决定环节】关于对肥西县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肥西县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花岗镇2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10-30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拟决定环节】关于对肥西县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肥西县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花岗镇20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安徽/合肥-2025-10-30 00:00:00

【拟决定环节】关于对肥西县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肥西县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花岗镇***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 **:**  信息来源: 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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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肥西县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肥西县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花岗镇***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肥西县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花岗镇***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八里社区、四合社区、天堰社区、张店社区、陶店社区、河丰社区、大黄村

建设单位:

肥西县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合肥蓝泰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肥西县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花岗镇***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于*******日获得合肥市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项目的审批意见(环建审〔********号)。由于原初步设计对坑塘水面可利用性、利用率估算存在一定偏差,导致原部分坑塘水面无法使用,因此无法满足原总装机容量交流侧约*****需求,故拟去除无法利用的坑塘水面,并在花岗镇境内新增一些可利用的坑塘水面,原坑塘水面面积****亩,变更后坑塘水面面积****亩,平面布置发生了变化。对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皖环函〔*******号)附件二“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项目租赁坑塘水面建设地点发生变化,平面布置发生变化,属于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变更后本项目建设内容为租赁肥西县花岗镇八里社区、四合社区、天堰社区、张店社区、陶店社区、河丰社区、大黄村闲置坑塘水面****亩建设集中式光伏发电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总装机容量交流侧*****,通过已获批的*****升压站,形成“全额上网”并网模式,年平均发电量约*****万度,本项目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已通过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通过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严格划定施工界限,禁止施工废水排入地表水体,合理分布光伏方阵,在光伏方阵之间留足够的光照空间,保证水生生态系统正常进行光合作用;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措施,减少水土流失,临时工程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修复*)大气环境:施工场地落实“六个百分百”,确保施工扬尘满足《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地表水环境:施工时应做到“先防护,后施工”,桩基施工前应在桩基周围设置防污帘和围油栏,防止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及油污外溢;施工废水妥善处置,禁止施工废水排入附近水体。(*)声环境:选用满足国家相应噪声标准且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靠近敏感点施工时设置移动声屏障,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类标准。(*)固体废物:建筑材料可回收利用的均回收利用,剩余部分运至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进行消纳,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生态环境加强管理,巡检车辆只在巡检道路内行驶,避免对植被造成损害,加强对各项生态保护措施的日常维护。(*)大气环境:运营期无废气产生。(*)地表水环境:光伏场区设置围挡措施,禁止外部人员进入,减少人为活动对坑塘水体的潜在干扰和污染;保持光伏板表面清洁。(*)声环境:基础减振、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加强保养,确保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类标准*体废物废光伏组件由设备厂家回收。(*)环境风险防范:光伏阵列区共布设***个事故油箱,确保事故状态下每台箱式升压变压器、箱逆变一体机变压器油均有效收集。(*)光污染影响:本项目光伏组件的反射面朝正南,安装倾斜角度为**°,倾斜角以及地面高度差等特征的制约,反射光不会平行于地面反射,且经过制绒和防反射镀膜的工艺过程后,晶体硅对可见光的反射率小于*%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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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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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肥西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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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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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肥西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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